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全面加强我州自主品牌建设,增强我州产业竞争力,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加强品牌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我州四川名牌产品总数达到4个、四川服务名牌总数达到2个、四川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达到1个、四川省著名商标总数达到10件、地理标志产品总数达到10个、地理标志商标总数达到8件、农产品“三品一标”总数达到20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示范区总数达到3个、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总数达到1个,国家5A级景区总数达到2个、4A级景区总数达到8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数达到1个,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总数达到3个,三级医院总数达到2家。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和推动品牌建设,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社会参与、促进有力的品牌建设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圣洁甘孜”区域品牌建设。全面落实《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圣洁甘孜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战略的意见》(甘委发〔2015〕8号),着力打造“圣洁甘孜”农产品品牌、旅游品牌、文化品牌,提升区域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加快推进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围绕旅游业、生态能源业、矿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牧业、特色文化业和特色中藏医药业六大产业,以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开发区、4A级以上旅游景区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四川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推进机制和制度,规范产业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
(三)加快推进旅游业品牌建设。围绕全域旅游,突出自然生态、民族风情、红色文化等特色,大力支持稻城亚丁、海螺沟、木格措、丹巴美人谷、德格印经院等重点景区品牌建设。着力加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建设。着力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推进旅游景区提档升级。积极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培育创建。着力打造川藏线中国人的景观大道等重点旅游线路。加快旅游企业及旅游产品品牌培育力度,提升品牌竞争力,推动旅游产业加快发展。
(四)加快推进特色现代农林牧业品牌建设。围绕我州特色优势农林牧业产品,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特色优势农林牧业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检测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打造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加强特色优势农林牧业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开发保护,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培育精深加工产品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扎实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示范区建设。加快农林牧企业品牌培育力度,提升农林牧企业竞争力。
(五)加快推进民族特色文化业品牌建设。充分利用我州地域特点和民族文化优势,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建设,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生产,传承传统民俗民间节庆文化活动,推动文化与旅游、体育、节庆、会展、民族手工艺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民族特色文化品牌。
(六)加快推进特色中藏医药业品牌建设。建立特色优势中藏医药业培育机制。支持独具特色的养生养老等“大健康”产业发展,促进健康医疗品牌化、专科化发展。将州人民医院、州藏医院打造成康巴藏区知名综合性医疗机构,培养一批知名专家,积极培育一批特色专科品牌。
(七)加快推进能源业、矿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品牌建设。围绕能源和矿产开发,大力推进资源深加工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建设,培育一批能源和矿产业产品名牌,延伸产业链,提高传统产业附加值。在建筑工程和交通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强化精品意识,争创鲁班奖、天府杯以及各类示范工程等品牌。
(八)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品牌建设。强化招大引强,引进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企业入驻甘孜,大力支持培育本土电子商务品牌。大力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建设,重点打造设备租赁维修、检验检测、金融保险、节能环保、研发设计、现代物流、信息广告、商贸零售、餐饮娱乐、教育培训、水电气交通等公共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政务服务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品牌。推动中华老字号传承升级,支持企业适应市场需求,培育新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推进品牌基础建设。鼓励企业制定中长期品牌发展规划,合理实施品牌扩张和延伸,利用品牌优势,通过收购、兼并、联合、委托加工等方式,扩大品牌产业链和品牌经营规模,做大做强品牌。引导企业注册并规范使用商标、商号,搞好品牌的策划和注册登记。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制度,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认证,建立健全产品溯源体系,推行卓越绩效模式,走质量强企、以质取胜的道路。大力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推动首席质量官制度在质量奖获奖企业、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四川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中落实落地。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开发核心技术,努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建立品牌标准支撑体系,发挥标准在品牌建设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鼓励企业在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占领标准制高点和话语权,引领行业、产业发展。根据我州产业实际,选择水泥行业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建材质量。逐步在我州重点工业产品和特色优势产业实施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全面掌握和提升“甘孜造”产品的质量水平,发现、宣传、推介一批甘孜优势产品。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产品研发、测试和产品检验提供便捷服务。加强企业品牌建设的金融支持。
(二)加快推进品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品牌评价程序与标准,支持行业协会指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宣传活动。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设计创意中心和广告服务机构。建立品牌人才培训服务机制,形成多层次的品牌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品牌价值评估体系,为企业品牌创建提供咨询评估。支持地方和行业协会办好博览会、设计大赛等重大品牌活动,培育一批渠道畅通、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展览展示机构。
(三)努力提高品牌竞争力。鼓励企业构建完善品牌管理体系,明确品牌定位,采用合理定价、差异发展等策略,整合渠道资源,提高品牌产品性价比。支持品牌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拓宽流通渠道,促进产销对接。大力开展知名品牌宣传活动,搭建甘孜品牌展示平台,扩大甘孜品牌知名度。对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的自主品牌展览(示)和推介活动的民营企业给予专项补助。
(四)加强政府激励引导。树立典范、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品牌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坚决落实《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圣洁甘孜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战略的意见》(甘委发〔2015〕8号)等文件规定的奖励和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创建中国质量奖、四川质量奖、四川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国际商标。加强州政府质量管理奖、甘孜州知名商标、甘孜州知名品牌、“最康巴”系列等评选表彰,鲜明政府质量与品牌导向。国有企业要带头加强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建设,示范引领全州品牌创建工作。
(五)营造品牌发展良好环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管作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惩假冒伪劣产品和品牌侵权行为,促进甘孜品牌健康发展,营造有利于品牌成长的市场环境。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为品牌发展营造优胜劣汰、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自主品牌成长的舆论环境。
(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质监局、州发改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委农工委、州商务合作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甘孜州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甘孜州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全州品牌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发展工作机制,保障品牌建设的相关工作经费;制定品牌培育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质量强县(市)”、“质量强企”等活动;加强区域内知名品牌的宣传、保护和支持,推进品牌建设的健康发展。
各成员单位按照“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好各自领域内品牌建设的规划、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共同推进我州品牌建设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品牌建设违法行为,营造品牌发展良好环境,指导行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品牌建设。
附件:1.甘孜州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甘孜州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 年8月8日
附件1
甘孜州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 飚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陈 荣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葆春 州质监局局长
成 员: 苟亚东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运凌 州委农工委副主任
李 樱 州发改委副主任
刘 洪 州旅发委副主任
张建波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
何云华 州卫计委副主任
余 涌 州国资委副主任
李玉刚 州教育局副局长
汪 洋 州科技局副局长
敬 阳 州公安局副局长
张建康 州民政局党组成员
方 荣 州财政局总会计师
苏久拉铁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忠平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 刃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丁 虹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宁 州水务局总工程师
何阿福 州农业畜牧局副局长
潘 华 州林业局副局长
孙雪毓 州商务合作局副局长
蒋敦安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陈 林 州统计局总统计师
康 勇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格桑泽仁 州工商局副局长
刘继萍 州质监局副局长
王清涛 州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质监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和指导品牌建设相关工作。刘继萍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定期轮换。
州质监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品牌培育、激励、发展、保护机制,推动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推荐中国质量奖、四川质量奖、四川名牌,依法履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农业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州政府质量管理奖等工作职能。
州委宣传部:负责品牌建设内外宣传工作。
州委农工委:负责牵头推动实施“圣洁甘孜”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及市场拓展。
州发改委:负责将品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重点产业品牌建设工作。
州旅发委:负责推进旅游业品牌建设及市场拓展,推动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5A级4A级景区建设,依法履行旅游标准化、旅游质量监管等工作职能。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推进工业、农副土特产品加工业和中藏药业品牌战略的实施,指导州内企业创建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等,积极开拓市场,助推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州卫计委:负责推进特色中藏医疗业和健康服务业品牌建设及市场拓展。
州国资委:负责指导和督促监管的国有企业发挥表率作用,全面提高质量水平,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加强产权管理,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保护国企知名品牌、知名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州教育局:负责推进教育培训领域品牌建设,打造省级及以上名校。
州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品牌建设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
州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品牌权益的经济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强与其他市州合作、协调,积极探索建立共同保护品牌的联动机制和网络体系,开展我州品牌异地维权工作。
州民政局:负责推进养老服务业品牌建设,指导社会团体开展品牌建设,重点打造公益品牌。
州财政局:负责保障全州品牌建设工作经费,并为落实政府相关奖励和扶持政策提供经费保障。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品牌人才体系建设。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推进国土资源领域品牌建设。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品牌建设;依法开展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品牌创建等工作。
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交通设施和运输服务领域品牌建设。
州水务局:负责推进水务领域品牌建设。
州农业畜牧局:负责推进特色现代农牧业品牌建设及市场拓展,依法履行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品牌创建等工作职能,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示范区建设。
州林业局:负责推进特色现代林业品牌建设及市场拓展,不断提高林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带动林业品牌发展;抓好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等工作。
州商务合作局:负责推进商贸零售等现代服务业品牌建设及市场拓展,开展“老字号”、甘孜州知名品牌、“最康巴”系列评选等工作;负责推进电子商务品牌建设。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推进民族特色文化品牌建设,开展文化交流,加强文化宣传,提升文化品牌,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州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州规模以上企业经济总量及分行业汇总数据,为实施品牌战略的效益评估提供依据。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副土特产品加工业、中藏药业“圣洁甘孜”品牌产品质量控制,协助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推进农副土特产品加工业和特色中藏药业品牌建设及市场拓展。
州工商局:负责实施商标战略,牵头组织实施甘孜州知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积极指导广大经营者商标注册,并引导商标企业争创四川省著名、甘孜州知名等名优商标。
州政府金融办:负责指导推进金融保险服务业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融资等工作。
附件2
甘孜州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自主品牌建设工作,提升全州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建立甘孜州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州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州质监局、州委宣传部、州委农工委、州发改委、州旅发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卫计委、州国资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畜牧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合作局、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州统计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工商局、州政府金融办负责人组成。
二、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联席会议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州品牌建设工作。
(一)拟定全州品牌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州品牌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三)部署各成员单位实施品牌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指导、督促、检查有关品牌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的落实。
(五)听取成员单位关于落实品牌建设联席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的情况汇报。
(六)研究解决全州在品牌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甘孜州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召集人。受组长委托,副组长可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州委、州政府领导指示或实际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同时报州委、州人民政府。
(四)联席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按程序向召集人请假,并安排其他负责人参会。
(五)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报召集人确定。成员单位需上会讨论的议题需提前一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会议议题及会议要求,准备相关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