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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投资发展集团 深刻解读增值税发票新规与业务处理

文章来源: 甘孜州投资发展集团   发布时间: 2017/07/28 14:47:44   点击次数: 0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系列新规,为进一步加强州投资发展集团增值税发票管理,近期,集团财务总监就新规的实施背景、开具管理和规范进行深刻解读。

一是解读增值税发票新规实施背景。即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

二是解读增值税发票新规开具要求。即从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三是解读增值税发票新规规范要求。即重点检查纳税人是否随意变更品名开票、不开票、开票难、错开票等行为,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虚开发票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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